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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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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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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2-05-04 11:14:24 出处:人教司 作者: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推广应用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我局2012年将继续开展一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一)是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二)有丰富、独到的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是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
    (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中医临床实践,并积极开展学术传承活动和培养后继人才工作;
    (四)同时承担省级名中医工作室或相关传承工作任务的中医药专家优先考虑。
    二、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一)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
    (二)工作室负责人应该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并由该专家推荐认可,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在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三)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或第一、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三、工作室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
    (二)单位领导重视,能够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遴选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区、市的具体情况,按照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遴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申报单位需填写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5月20日前寄送至我局人教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联 系 人:傅 斌  张欣霞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附件: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doc
文件类型: .doc b1fd6e8ba0dbdbc78a4596b0e9f2aa6f.doc (43.00 KB)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