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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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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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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01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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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2号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六条  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原文链接: 

http://www.satcm.gov.cn/web2010/zhengwugongkai/zhengcefagui/falvfagui/guizhang/2010-10-07/9319.html

 

国家卫生部更多法规: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wgkzt/pzcfg/list.ht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更多法规: 

http://www.satcm.gov.cn/web2010/zhengwugongkai/zhengcefagui/falvfagui/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多法规:

http://www.sda.gov.cn/WS01/CL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