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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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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辽宁省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 》

2015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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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辽宁省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 》

 


时间:2015-09-14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阎 红

 

 


  本报讯 (记者阎 红)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辽宁省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 》,要求该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设有2个以上中医诊室、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

  该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乡镇卫生院国医堂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内外部装饰要体现中医元素,充分利用现有空间及彩色电视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营造中医药氛围。

  诊室统一悬挂科室标识牌及出诊医师公示牌,除基本设备外,配备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等与开展中医药服务相适应的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5种。

  国医堂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冷藏柜等。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

  该省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高年资(从业年限10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20%以上。中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中药师(士)资格,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率不低于50%标准,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率达到100%。

  该省还要求,国医堂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个体化健康指导,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调养服务,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处方不少于5种。

  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指导,建立中医健康档案。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

  中医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30%以上。开展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不少于6种。

  此外,该省提出要设立中医药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开展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方法。

  要求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