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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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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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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


考核出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14 14:57:54 出处:人教司 作者: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切实做好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49号)及博士后出站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协同中国中医科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传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工作。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教育司、中国中医科学院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 曾兴水 010-59957647
    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范铁兵 010-6408976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4月11日


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工作,进一步明确出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标,确保出站考核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49号)及博士后出站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注册在站的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人员(附件1),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传承博士后出站基本任务和要求;
    (二)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传承工作得到合作导师认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二、考核时间
    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将另文通知。
    三、考核内容
    传承博士后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出站报告撰写、答辩与学术价值;传承成果和在站综合评定等。
    四、考核方法
    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组建专家委员会,组织出站考核报告会,对传承博士后的出站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考核。
    (一)专家委员会组成。根据考核专业方向,随机抽取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专家,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专家、博士后管理部门人员三方共同组成。
    (二)专家委员会考核。考核内容和具体评分标准参见《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评分表(专家委员会)》(附件2-1);
    (三)博士后管理部门考核。考核内容和具体评分标准参见《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评分表(博士后管理部门)》(附件2-2);
    (四)考核结果。出站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次,总分值100分,其中专家委员会评分所占权重为80%,博士后管理部门评分所占权重为20%。
    五、考核程序
    (一)传承博士后填写《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记表》(附件3); 并按照出站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总结在站期间的传承工作,形成合作导师学术经验总结分析报告、临床医案总结(含导师100例、本人50例),分装成两册,报中国中医科学院;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对传承博士后提交的出站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出站考核报告会;
    (三)传承博士后在出站考核报告会上,报告传承工作成果;
    (四)专家委员会对传承博士后传承工作内容、研究水平和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评定,出具评审结果,提出出站意见与建议,并填写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六、组织实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中医科学院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合作导师及传承博士后所在单位。根据传承博士后日常工作表现、在站期间开展传承工作的实际成效,在《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记表》相关栏目内,签署传承博士后出站推荐意见。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记表》;根据集中考核片区划分需要,协助中国中医科学院开展考核实施工作。
    (三)中国中医科学院。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报告会等相关工作;评选优秀传承博士后出站报告,承办优秀传承博士后成果报告会;审核、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和《博士后证书》。

附件1.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在站人员名单.docx
文件类型: .docx 66a14ac98aa9f80362fca6022c91e630.docx (16.45 KB)
附件2.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评分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b8e60a4526d3176d6008ddc931cc2897.docx (18.47 KB)
附件3.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记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7f04811f0817158f90df41814ffb0706.docx (15.4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