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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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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201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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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细化妇儿中医服务管理


时间:2016-09-3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丁 洋


  本报讯 (记者丁 洋)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基础上,组织制定并印发《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评审标准包括妇女儿童康复治疗管理、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等内容,其中,评审标准细化了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

  此次二级和三级评审标准均为6章,标准分别从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辖区业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与安全、社会评价等多角度对妇幼保健院实施考评,将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安全、便捷、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工作规范、技术规范,设置中医诊疗科室,开展妇女儿童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三级妇幼保健院要根据本院专业特色,设置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室;设立中医门诊诊室,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均要提供不少于2种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中医师具备中医类别任职资格;护士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等。二级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均要提供不少于2种中医诊疗技术服务;能够提供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等。

  标准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都有中医特色的诊疗规范,开展辨证施治;应用及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根据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特色,开展培训与教育活动。明确三级妇幼保健院能为妇女儿童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诊疗服务、特色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服务;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将中医药服务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标准还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有中医诊疗科室与其他科室的双向转介服务流程,为妇女儿童提供多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