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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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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的通知

2017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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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的通知
 
2017-03-06 15:47:31 出处:法监司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医药法》是中医药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和基础性法律,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中医诊所和中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时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释义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前提。为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帮助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药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严格实施《中医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了中医药法释义,对《中医药法》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释,并委托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该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主编,由参与《中医药法》起草、审查工作的有关同志参与编写,对《中医药法》立法的背景、过程、总体思路以及精神实质作了诠释,对《中医药法》每一条款都进行了明确的释义,还收录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等相关资料,有助于中医药从业人员深入了解立法过程,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牢固树立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兴业的意识与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行扶持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做好《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中医药行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作为培训班的基本教材,帮助广大中医药人员全面深入掌握理解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中医药法的具体规定,使《中医药法》所有的条款都能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中医药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