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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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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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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健康报:民间中医如何转正?

201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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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如何转正?

时间:2017-08-01 

来源:大河健康报 

作者:刘永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从去年年底颁布到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对业界最直接的触动是民间中医的“转正”问题。就在业界翘首企盼配套政策时,国家卫计委于6月20日发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目前,这两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期已过,法规正式实施的日子指日可待。

  民间声音 ——《写给乡村医生的一封公开信》

  日前,河南中医界一位老专家转给记者一封信,这封信是一位乡村中医的儿子写给同行的一封公开信,内容节录如下:

  我家住河南汝州市风穴寺东麓白马村,我父亲于占西是一名乡村中医,在村里被称为“奶先生”,这个绰号不是嘲讽,而是乡亲们对父亲的褒奖。我家世代行医,父亲15岁继承祖业,至今已近50年。他治愈过多种乳腺疾病,方圆百里颇有名声,但却始终摘不掉“非法行医”的帽子。

  我听父亲讲过,我家祖先从清朝嘉庆年间至今一直都在行医,但以前没有考医师证的要求,现在管得严了,没有医师证就不能开诊所、不能行医。

  民间中医的困境是,他们只学了祖传技艺,没有上过专业学校,没有资格参加医师考试,即便是有机会参加医师考试也不一定能考过,因为医师考试考的是全面的院校教材,内、外、妇、儿都有。而我的父亲,一直只看乳腺疾病,也只精通这一点内容……

  2017年7月20日

  《中医药法》 ——其中一项条文将改变民间中医的命运

  7月28日,记者采访了这位民间中医的儿子,他叫于朝锋,也在中医药行业工作。

  “我父亲盼了这么多年,盼的是拥有一个合法身份,能继续行医。”于朝锋告诉大河健康报记者,其爷爷、父亲以前在乡间行医,乡亲们认疗效,疗效好就有了口碑,而口碑就是他们的“医师资格证”。

  “我知道,政府对医师行业实施准入制度,是为百姓生命负责,决不让浑水摸鱼者混入行业、害人性命。”于朝锋说,以前“有技无证”的民间中医没有合法身份,而《中医药法》和陆续出台的配套法规,可以让像他父亲一样的人有机会获得中医师资格。

  于朝锋相信,这项法律规定,会改变许多乡村中医以及他们后代的命运。他希望更多的乡村中医知道这些法规,并提前做好准备。

  业内观点 ——民间中医靠自己的“金刚钻”打开《中医药法》大门

  河南省中医院医务处主任高翔介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医没有民间、官方之分。我国历史上大多数时期,绝大多数中医是以个体行医、坐堂开业的形式传承。1999年《执业医师法》实施,是中医身份的重要分水岭。从此,学历成为行医的重要门槛。

  高翔主任说,在民间,有许多中医“高手”是通过师承的方式成长起来的,他们从祖辈那里继承了许多确有疗效的中医疗法。但他们没有接受正规院校的中医药学教育,不能像医学毕业生那样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在医院里开展诊疗活动。

  没有合法身份,就不能合法行医,这是民间中医的窘境。而《中医药法》将改变民间中医的命运,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等人对此法律条款形象地打了个比方:民间中医最终靠自己的“金刚钻”,打开《中医药法》大门,为自己赢得了生存空间。

  配套文件 ——将让民间中医身份管理有依据

  6月20日,国家卫计委发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征集期为一个月。

  作为《中医药法》的重要配套文件,上述两个文件将为开办“纯中医”诊所开辟便捷路径,为民间中医“转正”打开大门。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而制定。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要求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且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对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者,要求有医术渊源,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或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且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凭证向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注册可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另外,因为民间中医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所以,高翔主任建议,《中医药法》除了规定民间中医师要通过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理论和临床实践考核方能执业行医外,还要实行定期考核制度,以促进民间中医医疗技术不断提升,可每隔3~5年参加一次定期考核,而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执业场所的规范管理和对从业人员的医德教育及考核。这样可以保证民间中医接受正规培训,将医疗规范和安全意识进行提升,最终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