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 综合法规

关于印发“光明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08月13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光明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实施“光明扶贫工程”。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7年7月25日 

 

 

“光明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开始,对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对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救治的人群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建立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式救治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有利于基层眼科服务网络建设和眼健康事业长远发展的原则,确定实施“光明扶贫工程”的定点医院。为方便患者就诊,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可以充分发挥具备条件的社会办眼科专科医院的作用。定点医院除设置眼科外,还应当设置麻醉科,并具有一定医疗应急抢救能力。定点医院的眼科应当具备开展白内障手术的设施、设备和医护人员。县级医院不完全具备白内障手术条件时,可以与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由支援医院派出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到县级医院实施救治。确因县级医院完全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将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应当属于医保定点医院。 
  2.制定诊疗方案。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见附件)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临床路径》,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优先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组织医疗救治。各地要充分发动村医、计生专干、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卫生计生和扶贫队伍,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记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派驻医疗队开展白内障手术的,要严格选派有较高眼病诊疗水平、熟练掌握白内障手术技术的高年资眼科医师组成的团队进行手术。 
  4.加强质量控制。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白内障手术质量控制,按照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各地要制订完善白内障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组建白内障临床诊疗专家组,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业务培训、质量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加强信息管理。定点医院要及时填报白内障诊疗相关信息,各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要及时掌握救治动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省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于每月底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报送救治信息。具体的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白内障依然是我国盲的首位原因,对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医疗救治是推进我国防盲治盲工作、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实施好“光明扶贫工程”。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考评。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负责自付部分费用的筹集、管理、拨付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并落实各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好救治工作。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救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细化方案,加强管理。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定点医院名录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审核备案。 
  (四)整合资金,免费救治。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保障作用。经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由国务院扶贫办通过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金兜底解决,实现免费救治。资金筹集、管理和拨付办法另行制定。 
  (五)监督考核,防控风险。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医疗救治情况进行考核,对社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定点医院要制定风险防控与化解预案,对手术治疗出现不良反应等意外情况及时妥善解决,报告并配合卫生计生、扶贫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各地要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光明扶贫工程”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附件: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