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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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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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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7年12月04日


  2017年12月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自2000年施行以来,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然而随着时代发展,《条例》部分内容已与深化医改和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次《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制定根据《中医药法》在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加强中医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药材保护与质量管理、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强化中医药广告管理等方面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中医药发展实践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原《条例》进行了大幅修改。特别是新《条例》规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按照所注册专业开展医疗活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食药监局批准,可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支持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中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中医药工作,在职称晋升、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先;提出将制定河北道地中药材目录,建立河北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地等。新《条例》的施行,必将对促进我省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增强中医药在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省中医药局将《条例》制定作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重要举措,于今年3月起草了文本初稿。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将《条例》制定以专委会提案的形式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纳入省人大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协调相关部门深入省内外进行了广泛的立法调研,主持召开多场座谈会、立法协调会,对条例文本进行了多轮多层面意见征求和修改。9月24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文本进行了第一次审议,11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文本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本次《条例》的制定施行,使我省成为《中医药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完成中医药地方法规制修订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