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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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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出台

2017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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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出台

2017-12-08  中安在线-江淮时报(合肥)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继上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1日起施行传统纯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后,开设中医诊所的标准进一步明晰。根据上述标准,今后开设传统纯中医诊所,将在房间设置等方面取消许多“硬杠杠”。

此次印发的诊所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达100%。该类诊所采用备案制管理,适用《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另一类是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的中医(综合)诊所,适用《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以及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 《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同时废止。民族医诊所的管理参照新标准执行。


      根据《中医诊所基本标准》,设置传统纯中医诊所,需要至少有1名满足相应要求的执业医师;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房屋设置要求相对独立、诊疗区域布局合理,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面积满足功能需要等。相较于此前的 《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新标准不再对中药房饮片品种、诊室面积等设定具体数字门槛。但新标准增加了感染控制的内容,要求诊所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中医(综合)诊所仍应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同时,考虑到提供涉西医服务,该《标准》在人员资质、房屋和设备设置、急救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详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