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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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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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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职业分类内容开始修订

2011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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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职业分类内容开始修订 

 

 

 

健康报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南 瑾  包务业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修订工作启动,承担卫生行业《大典》修订工作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大典》中卫生行业的职业目录为例,分析了职业分类现状,提出《大典》修订建议。

  《大典》自1999年颁布以来,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的空白,基本反映了我国社会职业结构。其次,为各行业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些内容滞后于卫生行业发展

  《大典》颁布12年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从根本上影响了社会职业的发展变化。一方面,产生了一批新职业,这在已开考又未编入《大典》的专业中可见。同时,一些传统职业的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部分职业出现了整合调整,甚至消亡。在这种新形势下,原《大典》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当前职业领域的变化,不能很好适应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经济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修订。

  对比《大典》涵盖的职业与实际已经开考的职业(行业内习惯称“专业”),《大典》也存在着明显不足。主要有3方面问题,即“《大典》已有职业未开考”、“已开考职业未进入《大典》”以及“已批准职业未进入《大典》”。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只是将《大典》已收录职业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项目和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所开考的职业进行对比。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主要由各省(市/区)单独进行,职业种类不统一。高级职业考试与中级考试相比,不仅向三级学科的职业扩展,有的甚至包含了四级或者更细学科的职业。

  出现“《大典》已有职业未开考”的情况有多种原因,最主要的是从业人员较少,开考条件不充分。根据原人事部和卫生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未开考职业,仍由用人单位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这是当前最稳妥的办法。可面临的问题是:个人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相关人员及行业协会期望开考。

  关于“已开考职业未进入《大典》”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卫生行业职业活动的内容更新快,新的工作内容和服务项目与世界近乎同步,必将分化出新的职业。这也是修订《大典》的直接动力。只要存在的职业,都应该有一个“身份证”。

  关于“已批准职业未进入《大典》”的问题,主要是指国家已经批准并列入行业特有职业但未能明确编入《大典》的职业,即1996年发布的“医院收费员、医院污水处理工和医学实验动物饲养工”3个职业。这几个职业有的需要重新论证,有的没有及时在增补本中体现,需要在本次修订中申请补充。

  此外,在一些专科医院,科室医师和护士已经有了很细的分工。这种分工是否还不能称为职业,而只能列为“工种”(即岗位),还需要行业专家与职业分类技术专家深入讨论,进而通过规范的程序完成国家层面的确认。

  将拓展职业分类的实用功能

  职业,就是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职业、工种和岗位是将职业按不同需要或要求进行的具体划分。一般来说,一个职业可以包括一个或几个工种,一个工种又可以包括一个或几个岗位。从《大典》中卫生行业西医领域职业情况看,包括历年间增补的新职业在内,《大典》共明确了63个职业,其中有的职业包含了若干可鉴定的工种。卫生行业的主要职业分布在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共55个职业。在第一大类“国家机构、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只有“卫生单位负责人”1个职业。其余7个职业在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卫生行业体现出知识密集、职业众多、从业群体巨大等特点。由于其主要职业为法律确认的准入职业,辅助性职业也因为密切相关性而仍然保留着“知识密集和需要准入”的潜在需求,所以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大典》对指导卫生人才评价工作,促进卫生行业人才建设,尤其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国家对行业管理的进一步加强,新《大典》会明确每一职业、工种和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即“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分又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指从事某一职业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起点标准。相关人员,如《大典》中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中的有关职业的从业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可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得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的认可,也就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是相关人员就业的重要凭证。

  执业资格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涉及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是劳动者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职业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必备标准。如《大典》中主要分布在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类别的这些职业就需要获得执业资格。获得这些执业资格的从业者也可以根据自身从业需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其他相关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此次《大典》修订工作在技术层面上的要求是:按照递进逻辑顺序,以工作作为职业的基本构成单元,以工作活动组合描述职业,并体现职业间的差异,从而构建逐级包容的职业分类框架体系。可见,《大典》作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工具,将为各类人才建立提高自身素质的成长通道。它能够引导职业教育方向,进一步明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原则,在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劳动组织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我们将借《大典》修订之机,不断拓展职业分类工作的实用功能,尤其是对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医院管理、卫生人才市场运行和预测、职业教育培训和卫生人才评价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作用,突出对个人职业规划选择、职业能力培养的引导作用,促进卫生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分类及实施办法规定,目前除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外,列入卫生行业特有的国家职业有:护理、口腔修复、中药药剂、西药药剂、卫生检验、防疫、医用气体、病案、妇幼保健、配膳、医学实验动物饲养、医院污水处理、医院收费、消毒、医疗救护、健康管理师、反射疗法师,合计18个(工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