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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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8年12月29日
北京出台医改新政: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提升中医、手术价格
时间:2018-12-28
来源:中新网
作者:杜燕
据中新网报道 12月27日,《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据悉,在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和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北京将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规范更多医疗服务项目,通过有降有升的价格调整,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从而更好地保障民众健康。据悉,方案明年6月中旬实施,涉及北京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3000多所医疗机构。
综合施策持续深化医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北京从2017年4月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以来,总体平稳、符合预期、反响良好。为巩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成效,持续深化医改,去年7月,有关部门开展了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并形成《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本轮改革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一脉相承,方案主体内容可以概述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
“一降低”是指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控制检查费用;
“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医务劳动价值;
“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降低耗材价格;
“一采购”是指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腾出费用空间;
“一改善”是指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负责人指出,此轮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持续和深化,继取消药品加成后取消耗材加成,破除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的基础上,继续降低大型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在先行规范调整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后,持续扩面,优化结构,支撑薄弱专业发展。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改革与改善同步,改革与监管同步,改革与保障同步,“通过打组合拳,统筹推动,综合施策,提升百姓的获得感。”
有降有升,重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北京总体上仍在沿用1999年的医疗服务价格,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
去年,北京首批435项医疗价格启动调整,打破了尘封近20年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僵局。
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今年,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检验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并先期推出较为成熟的1600余项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坚持升降同步,调整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变“卖药品、用耗材”为“提升服务、规范服务”。
涉及项目数量较多、涉及人群较小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本轮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除化验项目外,其它项目仅有部分病人会涉及到,对大多数人没有影响。以项目最多的手术项目为例,涉及手术的患者仅占总就诊人数的3%左右。
“6类项目价格中,有5类项目上涨,会不会增加就医费用?”对此,负责人解释,价格水平坚持既与国内同类型城市价格水平相衔接,也与北京市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使涨幅反映成本变化。
负责人指出,“五个一”方案中有“三个一”都是在腾挪空间,包括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取消耗材加成、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这其中,不仅有收费单上的显性变化,还有取消加成机制后,降低“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不合理负担所带来的隐性变化,带来的将是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和服务改善型转变。静态测算显示,门诊病人个人负担基本持平,住院病人个人费用负担略有增加。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确保总体影响可控,该负责人表示。
力保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目前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的基础上,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
与此同时,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对长期住院的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医保兜底,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适当上调,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负责人强调,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政策和综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和特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