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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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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一根豆芽需要多少部门?

201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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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热评:管好一根豆芽需要多少部门?

 

 

新京报

 

 
  分段监管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各部门的相互卸责,关键在于后续的问责是否到位,在理顺各部门职责的同时,在面临具体的个案时,比如“毒豆芽”,也必须把责任分配到各部门头上。

  继上海、浙江温州“染色馒头”事件之后,近日,沈阳“毒豆芽”事件使得公众再一次为食品安全揪心。“毒豆芽”事件之所以引起关注,除了商贩本身的违法之外,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卸责更让人关注。据《法制日报》报道,一个小小的“豆芽”在当地政府的职能管理中牵涉到了工商、质监、农委几家,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却个个声称“不归我管”:

  工商部门认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无照经营的行为,涉及无食品生产许可的事实,该由质监负责;质量检验检疫部门认为,因为豆芽菜作为初级农产品该归农业部门监管;而在农委那里,它也无权管辖,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初级农产品是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豆芽显然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

  这些说辞表面看来,都符合国务院于2004年9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确立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兼顾为辅”的监管方式。具体来说,就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从“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模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理顺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避免不少职权部门推卸责任。不过,当初为了理顺相关监管部门职责的规定,在今天竟成为这些监管部门推卸责任的理由,而理由也都很冠冕堂皇:为了“依法行政”。

  不过,这些机构怎么就没有注意到《食品安全法》第六条规定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而且细细推敲,那些推卸理由也有可疑之处,比如:这些商贩都没有取得营业执照,那工商部门可不可以以无证经营来处理这些商户?若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再交由质监部门处理也不迟。这些部门之所以相互推诿,关键就是《食品安全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说白了,是怕承担责任。

  社会生活的复杂而导致的专业分工,使得单个机构包揽所有事务的可能性已经不复存在,分段监管就是这种社会分工下的产物。如果因为这几个机构相互推诿责任就质疑分段监管模式,这倒也未必。世界上并没有完善的监管模式,即便美国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为主导的综合性监管模式,也有其弊病。在美国,比萨饼一般由FDA来监管,但是如果饼上的肉类超过2%,就会由美国农业部来监管,不过鹿肉、鹌鹑肉及野鸡肉却由FDA来监管。

  由此可见,分段监管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各部门的相互卸责,关键在于后续的问责是否到位,在理顺各部门职责的同时,在面临具体的个案时,比如“毒豆芽”,也必须把责任分配到各部门头上,否则,就无法避免好事“人人都管”、坏事“人人不管”的局面。

  傅蔚冈(学者)